普某岿等人与徐某明、甲公路桥梁建设公司、乙建设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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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添加时间:2024年01月18日  阅读量:8

基本案情

  2019年,甲公路桥梁建设公司将承建项目中的部分劳务分包给乙建设公司,乙建设公司又将其中的道路硬化项目分包给徐某明。来自外地的普某岿等10名农民工在徐某明分包的项目务工。因乙建设公司与甲公路桥梁建设公司之间长期存在纠纷,工程款未及时结算,造成拨付款项困难。工程结束后,徐某明未支付普某岿等人的劳务工资,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两年之久。

检察履职

  2021年,部分被欠薪的农民工因诉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集体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讨说法”。因存在社会矛盾激化的风险隐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泸水市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经该院审查后,对该案予以受理。

  市检察院兵分两路对案件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一路前往禄劝、昆明等地向普某岿等农民工调查核实情况;另一路前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甲公路桥梁建设公司、乙建设公司、徐某明核查情况。重点摸排欠薪农民工底数,同时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农民工投诉名单,与企业农民工名单进行核对,确保欠薪情况底数清、数据明,为后期促成农民工和企业达成欠薪兑付和解奠定基础。

  市检察院考虑到当事人已返回外地,往返两地需花费不少车旅费,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该院运用院内远程视频系统,通过连线当事人所在地检察院,组织身处不同地域的多方当事人开展线上调解。最终,促成普某岿等人与徐某明、甲公路桥梁建设公司、乙建设公司达成线上和解。2022年1月28日,企业兑现拖欠工资11万余元,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结合办案中发现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检察院于2022年3月7日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整治此类问题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地方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在该案中使用调解新方法,运用远程视频系统,在两地架起一座“空间桥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组织召开线上和解座谈会后,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既及时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满足社会多元化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