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林等人与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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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添加时间:2024年01月18日  阅读量:6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22日,某科技开发公司与某农业公司达成水稻种植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由农业公司为科技开发公司的水稻种植项目提供水稻育秧、插秧、播种等农业生产服务,科技开发公司向农业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协议签订后,农业公司召集当地村民进行水稻种植生产服务。后科技开发公司按照约定向农业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农业公司将收到的款项部分用于其他项目建设,但因项目亏损、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时支付参与水稻种植生产的农民工劳动报酬。此后,被拖欠劳动报酬的农民工多次到乡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反映,并阻碍科技开发公司对成熟的水稻进行收割,致使该种植项目新一年种植计划受到影响。

检察履职

  2023年2月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将该种植项目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的案件线索移送会泽县检察院,其中几十名农民工因诉讼能力较弱,向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检察机关为其维权提供法律帮助。该院对该批案件进行评估,认为该案涉及农民工人数较多,影响较大,新一年水稻种植期即将开始,若不能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该种植项目建设,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受案条件,于2023年2月7日受理。

  履职过程中办案人员深入乡村开展相关工作,了解案件情况。一是开展调查核实,对几十名农民工的身份进行核实,明确每名农民工劳动报酬金额,涉案金额近30万元,将调查核实情况登记造册并由涉案公司盖章确认,及时固定证据;二是安抚农民工情绪,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欠薪问题,避免农民工非法阻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三是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及困难,得知涉案企业尚有一笔应收账款未追回,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及时与第三方企业进行沟通,帮助涉案企业协调应收账款,为企业筹措资金解决欠薪问题争取时间,平等保护农民工和企业合法权益。事实调查核实清楚后,县检察院主动沟通联系,凝聚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各方力量,与涉案企业磋商座谈、释法说理,引导企业积极履行义务,妥善化解欠薪事件。

  在检察机关和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2023年2月15日,第三方公司按农业公司的委托履行了和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案涉几十余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全部发放到位。2023年2月24日,办案人员实地开展回访,该项目建设已正常进行,新一年水稻种植已经开始。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结合职能开展涉农检察,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乡村振兴。该案中,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农企业支持起诉案件时,一方面帮助农民工解决欠薪纠纷,另一方面帮助企业协调应收账款,因案制宜,精准施策,力求取得最佳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