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1年5月至7月,马某某等人为海北州某农牧贸易公司的造林补贴项目提供劳务,项目验收合格后,该公司拖欠马某某等60名农民工共计28万余元劳务费,经多次催要无果。2021年12月,海北州海晏县人民检察院在对县劳动监察大队农民工讨薪工作进行摸底排查时发现该线索,并向当事人释明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马某某等人遂申请支持起诉。该院受理后开展调查核实,经过分析研判认为双方和解是本案最优化解方式,于12月22日,联合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与双方多次沟通,开展调解工作,最终该公司负责人承诺支付拖欠工资,双方达成和解。2021年12月24日,被拖欠劳动报酬28万余元已全部支付到位。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以积极开展专项活动为契机,主动摸排案件线索,积极走访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排查线索,协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在案件办理期间,寻求多元化解方式,通过向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综合研判因势利导,强化调查核实,联合劳动监察大队对欠薪方进行约谈,积极引导双方达成和解,促使支持起诉案件快速审结,最终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