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农民工权益保障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和解 强边
基本案情
2021年10月,占某某及9名农民工在巴某某承揽的山南错那县某公路施工项目上打工,主要工作是在工地上修挡墙,后来,巴某某陆续支付了部分工资,巴某某也承认欠付工资,但10名民工的结余工资39400至今未结清。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受理情况。农民工占某某于2022年2月11日,到亚东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检察机关为其起诉讨薪提供法律帮助,亚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予以受理。
审查过程。 2021年10月占某某及9名农民工在巴某承揽的工地施工20天,由于巴某某只是该工程某项目的承揽人员,承揽的工资也尚未结清,但巴某某承认占某某及9名农民工在他承揽的工地上施工,且承认向占某某及9名农民工欠付工资39400元。
处理结果。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相结合,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考虑到占某某系非本地农民工,为减轻诉累,检察机关在对双方当事人促成和解过程中,认真听取,并分析双方意见,解释法律规定,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双方同意诉前和解。
典型意义
本案当事人提出支持起诉申请时,并未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检察机关在当事人申请支持起诉环节进行释法说理,促成和解,既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浪费,也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担当,是探索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效尝试。一是积极宣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做到检察服务助力强边。检察机关要深入基层积极宣传12309服务中心职能,提升边境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本案中,案件当事人通过检察机关法治宣传了解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民事检察职责,遂前往12309检察服务中心请求检察机关为其讨薪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充分协调人民法院、司法局,建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依法积极能动履职,助力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二是检察机关树立“能动司法”办案理念,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民事检察和解是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的新模式,生动体现检察机关“能动司法”的办案理念。本案中,检察机关在当事人申请支持起诉环节进行释法说理,在坚持平等、自愿、合法原则,主动引导当事人寻求利益平衡、缓减矛盾、促成和解、修复社会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真正做到了检察机关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检察智慧做好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在主动服务社会治理中彰显检察担当,以检察实践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鲜活生命力。三是充分发挥支持起诉“协作机制”作用,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中,依托“协作机制”积极协调人民法院启动“支持起诉绿色通道”,实现案件“速调速结”,进一步促进了民事检察工作与民事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地让人民群众高效率低成本感受司法温度和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