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李某在某物业服务公司就职,2022年8月因天津疫情防控,被封在家,与直属领导报备后,未在钉钉考勤系统内报备,被公司记为旷工三天,并依据规章制度扣除当月全部工资,李某不服,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及说理释法
被封控在家属于遵守疫情防控政策,且已经与领导进行过报备,是否在钉钉中报备仅是用人单位的形式要求。且旷工三天即扣除全月工资,亦超过一般人可接受的程度,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劳动者提出不想解除合同,只是想要回应得工资。调解员及时向公司传达了败诉风险和李某的真实想法。
案件结果
经多元化解中心调解,物业公司支付李某2400元,李某撤回仲裁申请,双方均同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