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保险工伤仲裁劳务就业工资失业事业
法律法规规定细则意见办法解释通知纪要综合
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法院人社部江苏省政府江苏人社厅南京市政府南京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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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张某在某信息公司运营的APP平台从事厨师工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未签劳动合同。数月后张某主张信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等。信息公司否认劳动关系。张某申请仲裁,后诉至法院。法院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点评
时福茂:双方虽签订《合作协议》,但仍应审查事实上是否构成劳动关系。APP平台对张某进行指派、调度及奖惩等,按月发放报酬,表明张某受信息公司的劳动管理,双方具有较强的从属关系,这是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