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洪雅县某木业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执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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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眉山法院  添加时间:2023年05月22日  阅读量:7

基本案情

  2020年5月起,家住三宝社区的王某在洪雅县某木业有限公司工作,同年7月在工作时不慎左手受伤,经认定为工伤,双方因工伤赔偿问题发生纠纷。王某申请劳动仲裁,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经判决,该公司应向王某支付各项赔偿费用共计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未支付赔偿费用,王某遂于2023年2月20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为进一步保障劳动者胜诉权益,实现胜诉劳动者纸上权益变现的加速度,执行干警立即启动执行协作联动机制,与该公司所在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取得联系,并第一时间会同该地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前往该公司进行实地调查,约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从王某因工致残后的现实困境以及强制执行后对企业社会信用、经营生产的影响等方面,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循之以法。多方权衡下,该公司于2023年3月1日主动一次性履行了13万余元的赔偿费用。最终,案件圆满执结。

典型意义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更是保障司法判决生效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本案中,劳动者因工致残,其权益虽已在判决层面得到有效保障,但始终未能及时兑现。进入执行后,执行干警为更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第一时间会同本地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前往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从劳动者因工致残后的现实困境以及强制执行后对企业社会信用、经营生产的影响等方面释法明理,督促企业履行工伤赔偿义务,以执行加速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实现,将纸上权益变现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