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法院农民工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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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桂林中院  添加时间:2023年05月22日  阅读量:6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林某某、唐某某等7人、申请执行人罗某某、黄某某等10人分别受雇于被执行人陈某某、被执行人杨某某为他们做事。完工后,被执行人却未支付工资,后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执行人均无故推脱,对农民工们避而不见,无奈之下,17位农民工分别将陈某某、杨某某告上法院。经法院调解,被告应于规定期限前给付劳务费,但被告却未按期限履行给付义务。黄某某、林某某等人则向永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

  永福法院执行局办案人员第一时间启动立案执行程序,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当面约谈、利用电话沟通协调,多次作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为其释明法理,经过不懈努力,将农民工的工资全部执行到位。

典型意义

  执行干警全力出击,短时间内集中执结了一批涉及工资、借贷等类型执行案件,累计出动警力近百人次,涉及永福各个乡镇,结案7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70余万元,取得了显著的执行效果。永福法院围绕群众急难问题,解决群众急难之事,做群众满意之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