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引进高端人才 还须明确划分权责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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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锡中院  添加时间:2022年12月23日  阅读量:6

【简要案情】

  2021年3月,无锡某科创基地研究所从北京引进三十余名人员的技术团队,其中林某担任总工程师,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高额工资、年终奖、油补、餐补等各项福利。林某等人入职一段时间后,该研究所以前述科研团队人员在锡办公时间少、未提供实质性劳动、未为单位作出实质性贡献为由拒发工资等劳动报酬。

  林某等人于2022年先后离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研究所依约支付工资、年终奖、年假工资、餐补、经济补偿金等。该系列案件经劳动仲裁、诉讼联动调解,以某科创基地研究所向林某等人支付金额不等的劳动报酬协商解决纠纷。

【典型意义】

  高科技人才是稀缺性资源,有的高科技人才可能同时为多家科技型企业提供科研服务。部分企业为了提升企业声誉以及业内实力,高价引进人才,并默许高科技人才异地办公、甚至允许多重劳动关系的存在。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划分好各自的责权利,则为以后纠纷埋下隐患。本案通过工会、人社以及法院联动调解机制化解,较圆满地解决一批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