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研发变产品经理 如此调岗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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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锡中院  添加时间:2022年12月23日  阅读量:9

【简要案情】

  孟某系“太湖人才计划”创新领域领军人才,担任某化学公司研发部负责人兼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该化学公司告知孟某将调岗至工艺流程岗,改任产品经理,其他待遇不变。孟某提出异议,认为其技术专长为研发,不能胜任工艺流程岗的产品经理职位,拒绝调岗。因孟某不同意调岗,公司于2017年12月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孟某在劳动仲裁后诉至法院,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法院判决化学公司调岗不具有合理性,系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对高级科技人才不当调岗引发的争议。孟某是某领域的专业人才,一直从事基础研发,公司将其从基础研发岗调整至工艺流程岗,但工艺流程岗的职责是对接研发基础成果与终端客户的产品需求,不符合孟某的专业范围和研究领域。在劳动者拒绝的情况下,公司仍执意调岗,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也不具有合理性。

  人才是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核心资源。企业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尊重其专业特长,“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激发人才的最大价值,从而用好人才、留住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