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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服务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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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施行日期:2018年10月17日  阅读量:9

为规范仲裁服务行为,加强仲裁队伍作风建设,提升仲裁质效,树立仲裁良好形象,制定本规范。

一、服务规范

1、文明服务。调解仲裁场所整洁干净,标识显著,办公服务用品摆放整齐,各项文书分类陈列,电子显示屏、服务评价器等设备维护良好。服务窗口有专人指引,接待来访人员主动热情,文明礼貌,认真倾听,耐心答复,进行全面的法律释明,告知仲裁风险,不得对案件胜、败诉作出判断。

2、身份公开。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统一着正装,佩带仲裁徽章上岗。工作人员上岗时须将岗位铭牌放置在醒目位置,公开联系电话和行风监督举报电话,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

3、事务公开。通过公开办事规程、发放办事指南、建立仲裁网页等形式公开仲裁程序的业务流程和时限。当事人到立案接待窗口咨询、申诉时,应当一次性免费提供相关指南等宣传资料和调解仲裁格式文本,引导当事人在接待场所仔细阅读,告知当事人所有的程序权利和义务,并针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作出解释,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仲裁权利、履行程序义务,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做到讲解清楚、全面、工作不拖拉,不刁难。

4、首问负责。对于来咨询、申诉的当事人,仲裁员应负责解答或引导到有关部门,做到有问必答,不得推诿、推脱、敷衍和搪塞。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应告知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要明确告知相应的权利救济途径;对农民工、工伤职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维权绿色通道服务,确保其争议案件快调、快立、快审、快结,告知其在法律援助方面的权利和实现途径。

二、行为规范

1、依法履职。仲裁员应严格遵守仲裁办案规则和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力争在法定的时效内结案;仲裁员不得无故不按时到庭审理案件、参加合议;在开庭时,应用语文明,不使用通讯工具,不吸烟,不擅自离庭;不得因工作失职造成案件材料被盗、丢失、损毁;不得无故拖延案件审理期限,做到案件应立尽立,能调尽调,及时审结。

2、恪尽职守。仲裁员应具备敬业奉献的精神,全身心地投入仲裁工作,正确处理工作和家庭的关系。树立终生学习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勇于吃苦和担当,不惧怕承办复杂、疑难案件,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当事人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3、公正中立。仲裁员要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对当事人适用法律一律平等,不得偏袒一方;不受他人干扰办案,也不干预和插手他人办理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避免倾向性,不得违背公正原则,代替一方向另一方询问、辩论、提请求;对以裁决方式结案的案件,仲裁员要做好裁前沟通和裁后法律释明工作,对裁决依据以及救济方式等问题,仲裁员应依法给予解释或说明,加强裁后回访,促使当事人服裁息诉。

4、保守秘密。仲裁员应当严格保守仲裁秘密,对尚未审结的案件,不得私下与当事人、代理人或案件无关人员进行商讨;不得私自在会议、课堂、互联网、媒体等公共场合公布或讨论仲裁案件情况;不得透露仲裁庭合议和仲裁委员会会审案件情况及案件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内容。

5、遵章守纪。仲裁员在办案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定的回避情形,仲裁员应主动按规定回避;仲裁员不得故意曲解事实和法律,误导当事人;不得代人打听案件情况、请客送礼或提供其他利益;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和代理人;不得为当事人介绍或者指定律师等担任代理人;不得徇私舞弊、枉法裁决;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6、廉洁自律。仲裁员不得在当事人单位兼职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得在受聘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代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不准假借公务名义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旅游邀请或者应邀参与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活动;专职仲裁员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在其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代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专职仲裁员自解聘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在其原受聘的仲裁委员会代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7、不谋私利。仲裁员不得索取和接受当事人和代理人宴请、馈赠财物或提供的其他利益;不得为律师介绍案件,也不准为当事人介绍或者指定律师等担任代理人,并从中收取钱物;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当事人方面或者通过代理人从当事人方面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利用办案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8、厉行节约。仲裁员要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坚决制止奢靡之风和铺张浪费行为,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为仲裁员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不得违反规定配备车辆、购置办公用品;不得公车私用等。

三、用语规范

仲裁员在工作中,要使用文明用语和普通话,表述清楚简练,尽量用雅语、请托语、婉转语、感谢语,不讲冷言冷语,杜绝仲裁忌语、粗话、脏话、土话。

(一)仲裁文明用语

1.你好、请、请进、请坐、请稍等。

2.请问,有什么问题需要我们帮助吗?

3.请你简要介绍一下你的诉求。对不起,你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请你向XX部门咨询或反映。你的申请不属于我委管辖,请你到有管辖权的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不起,让你久等了。请你不要着急。请你先看一下须知。请你按要求填写仲裁文书。不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很高兴能为你提供帮助。

5.请你准备(补全)有关材料。很抱歉,你还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有……

6.请你签署姓名。请你出示证件,出具……证明。请等候我们的通知。

7.请你按时到庭。请陈述你的意见。请克制一下情绪。请保持仲裁庭秩序。请不要使用过激言词。请协助我们查清案件事实。请不要讲与本案无关的事情。希望你们双方能互相理解。

8.你的意见我们会认真考虑。请正确行使你的权利,自觉履行你的义务。如果你对裁决书有异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欢迎你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二)仲裁忌语

1.来干什么的?有事快说。别这么啰嗦。说了半天也说不清楚,找个明白人来。

2.这事不归仲裁管,该找谁找谁去。

3.你怎么什么都不懂,这么多事。早干什么去了,现在才来申诉。

4.不是告诉你了吗?怎么还问?你怎么瞎写。我就这态度。

5.不知道,不清楚,这事办不了。没看见我在忙吗?

6.通知你了,爱来不来,不来就缺席裁决。你急谁不急?回去等通知。有意见哪,想去哪告去哪告。有什么规定,你自己找来看哪。

7.这是领导定的,有意见你找去。给你裁决书,爱要不要,到时候生效。别说了,有意见找法院去。

8.别瞎告。你有完没完?有本事自己解决去。